在春暖花開的日子中,正是學習新知的好時光,理事長帶領會務人員(其實也只有總幹事和一朵花)參加由水土保持局主辦的「農村再生顧問師」的研習活動,我們在喔!厚!厚!厚!(布農族報戰功)的口號聲中結束了連續三個週未的課程,而我也從原來對「農村再生」的陌生(精確一點的說是擔憂)到認同,甚至莫名的產生使命感中轉變。這樣的變化並不是南投的便當特別好吃,或是水質特別好而被洗腦,其實仔細探究當今政府推動的「農村再生條例(草案)」,似乎可為在台灣這片土地上辛苦耕耘的人們帶來一線生機,尤其該草案的第十六條[1]規定,政府彷彿可以大刀闊斧斬斷台灣土地問題的根源。儘管如此,在媒體或網路上仍有負面聲浪,這些人反應該政策的推行會否在社區造成「一窩蜂的搶食」問題?社區會否演變成為求補助則抱持迎合公部門考核及評鑑需求的態度?反過來說,若部落本身在基礎條件未完備的情況下,該政策會否只是壯大發展良好的部落。此次的課程就是為了避免讓這些可預期的問題發生。
雖然「農村再生計劃」正負面聲音很多,再加上條例遲遲不通過造成人心惶惶,但農村再不急救恐會來不急救,只要我們朝樂觀一點的想像農村就可以再生!!!喔!厚厚厚!農村再生,一定成功!
[1] 農村社區範圍內各級政府管有之有土地及農會、漁會、農田水利會、國營事業之土地,得配合農村再生計畫,實施空間活化再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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